腾讯电子签相关法律法规_办公协同解决方案
经过数年的发展,电子签名、电子合同不仅具备了成熟的法律基础,而且在各行业领域都受到了关注与认可。自 2015 年以来,各级国家机关、地方政府不断释放利好信号,推动电子签名、电子合同应用。以下从国家机关及地方政府部门两个维度,对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等有关政策进行整理及汇总。
国家各级机关发文
国家各级机关支持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相关政策文件汇总(合计47份)。
机关/时间 | 文件名称 | 相关原文/摘要 |
人社部2015/8/27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及加强证书核发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具备条件的机构可通过更换打印设备直接打印电子照片,用电子印章取代发证机关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油印印鉴,照片左下角处不再加盖职业技能鉴定专用钢印。 |
发改委2016/5/20 | 《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 整合印章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信息资源,在现有公章大数据平台基础上建设电子商务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组织有关省及一线城市进行平台对接,探索为各类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提供电子印章查询、比对、验证、追溯等服务,并在前期电子发票试点基础上开展基于电子印章的电子发票应用示范。 |
中国银保监会2016/8/17 |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 各方参与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需要对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和交易信息等使用电子签名、电子认证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的法律效力。 |
旅游局2017/6/28 | 《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在北京、上海、江苏等六省市启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有关事宜的通知》 | 要加快构建“全国旅游示范合同库”,积极推动未使用电子合同的旅行社使用“电子合同管理功能”。 |
国务院2017/12/8 |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 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 |
最高人民法院2018/9/7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当事人提交的电子数据,通过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哈希值校验、区块链等证据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术手段或者通过电子取证存证平台认证,能够证明其真实性的,互联网法院应当确认。 |
公安部2018/11/25 |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 | 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公安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
国家移民局2019/3/26 | 《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告(2019年第5号)》 | 自2019年4月1日起,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向内地居民开放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和普通护照签发记录服务,同时可生成经国家移民管理局电子签名的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与盖有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印章的同类纸质文件具有相同效力。 |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4/10 | 《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持续深化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 | 积极推广电子印章广泛应用,在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先行先试。 |
国务院2019/4/30 | 《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 | 第八条 政务服务中使用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国家建立权威、规范、可信的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使用国家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制发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 |
交通运输部2019/6/6 | 《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业务办理工作指南(试行)》 | 《道路运输驾驶员网上诚信(信誉)考核凭证》(以下简称《考核凭证》由业务办理机构加盖电子印章。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考核凭证》予以采信。 |
交通运输部2019/6/20 |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和货物托运人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订立道路货物运输合同。 鼓励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采用电子合同、电子运单等信息化技术,提升运输管理水平。 |
海关总署2019/6/28 | 《关于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启用电子印章的公告》 | 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全面启用各级海关行政印章、行政许可专用章等电子印章。 |
住建部2019/8/1 | 《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规范(试行)》 | 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应简化房屋网签备案办理程序,优化房屋网签备案系统,配置自助办理设备,引入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手段,实现自助终端设备办理和业务窗口办理并行,提高办理效率,逐步纳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积极推进“互联网大厅”模式,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手机应用软件(APP)、电子签名等手段,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
国务院2019/8/12 |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 加快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推广应用,简并现场登记环节。 |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19/8/21 | 《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 | 符合法定要求的电子申请材料、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与纸质申请材料、纸质证照、实物印章、手写签名或者盖章、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交通运输部2019/9/2 | 《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提升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 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应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电子印章 印章技术要求》等标准规范和部统一样式要求,建设电子印章系统,对接本省份电子证照系统,为电子证照制发和应用提供印章签署功能,确保电子证照来源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签署行为的不可否认性。 推进电子证照与电子运单、电子合同等融合应用,破解车货匹配信任难题,进一步提高运输组织效率。 |
人社部2019/9/24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的指导意见》 | 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印章等在社会保险领域的应用。 |
最高人民法院2019/12/26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 | 当事人以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存储该视听资料的原始载体。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供原件。电子数据的制作者制作的与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来源于电子数据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显示、识别的输出介质,视为电子数据的原件。 |
最高人民法院2020/1/15 |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以电子化方式提交的诉讼材料和证据材料,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后,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不再提交纸质原件。 |
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1/23 | 《关于电子专利证书和专利电子申请通知书电子印章相关事项的公告(第349号)》 | 对于授权公告日在2020年3月3日(含当日)之后的专利电子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系统颁发电子专利证书,不再颁发纸质专利证书。用户可以通过专利电子申请网站对带有电子印章的电子专利证书、通知书及决定电子文件进行校验。 |
医政医管局2020/2/26 | 《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的通知》 | 规范电子处方在互联网流转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的管理,电子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采取电子签名或信息系统留痕的方式,确保信息可追溯。 |
人社部2020/3/4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函》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采用电子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可视为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和可靠的电子签名。用人单位应保证电子劳动合同的生成、传递、储存等满足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确保其完整、准确、不被篡改。 |
中共司法部党组2020/3/25 | 《关于加强公证行业党的领导 优化公证法律服务的意见》 | 合作制试点公证机构2020年底前要全部具备应用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网上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服务等能力。 |
住建部2020/3/26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 | 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技术,加快移动服务端建设,实现房屋网签备案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 |
中国银保监会2020/5/9 | 《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 商业银行应当与借款人及其他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借款合同及其他文书。借款合同及其他文书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储存、传递以数据电文形式签订的借款合同、信贷流程关键环节和节点的数据。已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相关数据应可供借款人随时调取查用。 |
全国人大2020/5/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中国银保监会2020/6/22 | 《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 | 一是明确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定义和范围;二是明确销售页面和销售页面管理的定义;三是对保险机构互联网销售过程管理作出要求;四是明确可回溯内控管理;五是明确对融合业务和自助终端业务的管理要求,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和实施时间。 |
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等13部门2020/7/14 | 《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 | 推动完善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数字应用的基础设施,为在线办公提供有效支撑。 |
公安部2020/7/20 | 《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 | 公安机关可以使用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技术制作电子笔录等材料,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制作法律文书。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电子签名、电子指纹捺印的过程,公安机关应当同步录音录像。 |
国务院办公厅2020/7/21 | 《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 全面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核名智能化水平,在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商业银行等服务领域加快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应用。 |
国务院2020/9/7 | 《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 | 推动数字证书、电子签名等的国际互认,试点数据跨境流动,建设国际信息产业和数字贸易港,探索建立以软件实名认证、数据产地标签识别为基础的监管体系。 |
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2020/9/18 | 《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 | 支持探索使用电子签章在线签署合同,进行身份认证核查、远程视频签约验证。支持银行间电子认证互通互认。 |
国务院办公厅2020/9/29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 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 | 充分发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公共入口、公共通道、公共支撑作用,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等支撑能力,推动高频电子证照标准化和跨区域互认共享。 |
文化和旅游部等十部门2020/11/30 | 《关于深化“互联网+旅游”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推广旅游电子合同使用,推进旅游电子合同标准制定。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2020/12/2 | 《关于做好2021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 | 全面推进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平台化、电子化运转。完善各地交易平台功能和技术手段支撑,鼓励市场主体利用交易平台签订要素齐全的电子合同,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流转成本。 |
财政部2020/12/3 | 《财政部关于修改〈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的决定》 | 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以数字信息代替纸质文件、以电子签名代替手工签章,依托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财政电子票据,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 |
国家税务总局2020/12/20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 | 电子专票由各省税务局监制,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
商务部办公厅2021/1/7 | 《关于推动电子商务企业绿色发展工作的通知》 |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鼓励电商企业继续采用远程办公、视频会议、网上签约等低碳运营方式,提高线上线下协同工作效率。大力推广电子发票、电子合同,推动电商企业实行电子发票报销入账归档全流程电子化管理。 |
最高人民法院2021/6/17 | 《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 明确电子化材料的“视同原件”效力规则和审核规则,一方面丰富和拓展当事人提交诉讼材料的渠道和方式,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审查电子化材料与原件的一致性,保证电子化材料形式的真实性,有效防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风险,确保在线诉讼安全有序。 |
人社部办公厅2021/7/1 | 《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 | 各地要加大《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宣传力度,指导有订立电子劳动合同意愿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照《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协商一致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确保电子劳动合同真实、完整、准确、不被篡改。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快建设电子劳动合同业务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平台,及时公布接收电子劳动合同的数据格式和标准,逐步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中的全面应用。 |
发改委2021/7/28 | 《关于加强投资数据资源共享持续深化投资审批“一网通办”的指导意见》 | 投资在线平台要积极推广应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下载和复用。 |
中共中央、国务院2021/8/11 |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 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
国务院办公厅2021/11/12 | 《关于印发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的通知》 | 基础支撑层主要为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提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云平台等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服务、大数据分析等数据支撑,统一身份认证、统一证照共享、统一电子印章等公共支撑以及事项管理、“好差评”管理、用户体验监测等业务支撑。 |
国务院2021/11/25 | 《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 | 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应用范围。在货物报关、银行贷款、项目申报、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业务领域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逐步实现在政务服务中互通互认,满足企业、个人在网上办事时对于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加盖电子签章文档的业务需求。鼓励认证机构在认证证书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章。 |
国务院2021/12/12 | 《关于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 推动远程协同办公产品和服务优化升级,推广电子合同、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认证等应用。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加快数字身份统一认证和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电子公文等互信互认,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促进政务数据共享、流程优化和业务协同。 |
国务院办公厅2022/01/20 | 《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 | 建立健全与电子证照应用相适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体系,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保障电子证照合法合规应用。制定完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可信身份认证、电子档案等方面配套制度,完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电子印章申请和制发管理办法,明确电子印章制发主体、制作标准和应用规则。 |
各地方政府部门发文
各地方相关部门推广应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的相关文件汇总(合计53份)。
部门/时间 | 文件名称 | 相关原文/摘要 |
深圳市人民政府2021/1/5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 | 大力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构建“数字市民”认证、管理和应用体系,建立数据账户和用户信息授权机制,建立健全市民办事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减少证明材料重复性提交,推动“数字市民”可跨城办理业务、跨域使用数据。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城市间电子签名证书互认,推广电子签名互认证书在公共服务、金融、商贸等领域应用。 |
青岛市人社局2021/2/2 | 《青岛市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和电子集体合同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 计划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提升我市企业对电子劳动合同、电子集体合同的知晓度与认可度,实现电子劳动合同、电子集体合同在青岛市全域的基本覆盖。 |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2/3 | 《关于印发芜湖市“互联网+政务服务”电子文件管理办法和芜湖市电子签章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可靠的电子签章与盖章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相关法律明确不适用的情形除外。电子签章,通过数字签名、电子云签等方式实现。 |
上海市人民政府2021/3/2 | 《上海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 | .优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支持应用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合同、电子材料,强化身份核验,简化提交材料,实现在线领取电子完税证明和电子票据。 |
山东省住建厅2021/5/6 |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网签备案错误信息更正有关工作的通知》 | 推行网上办理。推行“互联网+网签”,鼓励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充分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区块链等技术,加快移动服务端建设,逐步实现房屋网签备案及信息变更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为房屋交易当事人提供更多便利。 |
广州市人民政府2021/5/8 | 《关于印发广州市用绣花功夫建设更具国际竞争力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 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应用尽用”,探索推广电子凭证应用,加快实现政务服务“四免”(免材料、免表单、免实物章、免手写签名)。 |
深圳人社局2021/5/13 | 《深圳市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规则(试行)》 | 推广盐田区电子劳动合同创新工作成果,统一我市电子劳动合同争议处理仲裁规则,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5/26 | 《2021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 | 建设统一业务协同平台,完善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电子签名体系。建设政务云统一密码服务平台,加快信创云建设。建设数字福建区块链应用技术服务平台。升级改造省政务电子印章服务平台。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5/27 | 《贵州省政务服务条例》 | 政务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制作的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5/27 | 《海南省电子印章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 电子印章和实物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合法有效,法律、法规明确电子印章不适用的情形除外。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经过打印或者其他电子格式转换的,视同复印件。 |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2021/6/2 | 《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共资源交易效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 加快实现电子印章“全面用”、交易文件“在线检”、异议质疑“在线办”、评标评审专家“在线抽”、交易进程“实时查”、成交通知“在线发”、交易文档“在线存”、交易活动“掌上办”等服务功能,持续压缩现场办事内容和频次。 |
呼和浩特市政府办公室2021/6/5 | 《呼和浩特市二手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 | 二手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自行交易并选择交易资金监管的,应当在监管机构通过二手房屋网上交易系统签订二手房屋买卖电子合同。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6/7 | 《广东省“一照通行”涉企审批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 加快电子印章应用,制定电子印章标准体系。构建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综合应用体系,全面提升电子政务能力。 |
江门市住建局2021/6/7 | 《关于提升房屋交易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通知》 | “云链签”通过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和江门市“政银区块链”等系统对接,利用手机APP、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章)、区块链等技术,提供“互联网+电子签名(章)”、合同自动备案赋码、交易全过程上链的网签备案服务,实现新建商品房交易网签备案“微信办、不见面办、即时办”。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6/21 | 《关于印发“智联江西”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 重点突出扩大企业服务、创新证照云应用特色,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合同、电子签章、电子发票、电子档案等“电子文档”,努力打造“不带证省份”,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体系,树立全国“掌上办事”新标杆。 |
四川省财政厅、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1/7/1 |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的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使用工作的通知》 | 内各级政府采购项目的电子化采购活动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应当兼容所有互认的证书及签章。 |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1/7/5 | 《关于全面启用电子印章及电子签名的通告》 | 公积金业务办理完成后,系统打印的业务凭证上将会加载中心电子印章,该印章合法有效,可替代公积金柜台使用的实体印章。 |
北京市人社局2021/7/13 | 《关于进一步增强本市自贸区内企业用工灵活性的若干措施》 | 推广使用电子劳动合同。市、区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通过培训会、推介会、一对一指导等方式,帮助企业制定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的个性化解决方案;依托园区、产业联盟等组织提供使用电子劳动合同的集中解决方案;逐步搭建政府电子劳动合同签署平台,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与司法等领域的应用。 |
福州市人社局2021/7/16 | 《用人单位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工作指引》 | 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劳动合同系统中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实现电子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合法、内容真实、管理有序,具有与纸质劳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
淄博市住建局2021/7/20 | 《关于在全市建设领域推行劳务工人电子合同应用的通知》 |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合同管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我市建设领域劳务用工“互联网+”工作进展,根据《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农民工工要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充分研讨论证,决定在我市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劳务用工电子合同。 |
福建省人社厅2021/7/28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 | 福建省人社厅在全省部署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提出了加强宣传推广、加强指导服务、加强业务协同三方面要求。 |
天津市人社局2021/7/28 | 《天津市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工作指引》 |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电子劳动合同。 第五条 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的双方,应当由取得《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和《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核查通过后,颁发数字证书,标识双方的真实身份。 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通过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订立电子劳动合同。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1/7/30 | 《关于进一步推行中标通知书在线签章和在线发放的通知》 | 凡进入我市(含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且使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工程建设类和政府采购类项目,自2021年8月2日起,均应当使用中标通知书在线签章和在线发放功能。 |
韶关市住建局2021/8/2 | 《市住建管理局关于在主城区范围内启用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的通知》 | 自2021年8月20日起,主城区范围内(浈江区、武江区)各在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含预售、现售合同)时,必须通过“韶关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进行电子合同网签。签订的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与传统纸质签章、签名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可在完成电子合同网签后,根据需要自行打印已签约的纸质版合同。 |
海南省人社厅2021/8/4 |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发布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的通知》 | 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劳动合同系统中依法签订电子劳动合同,确保实现电子劳动合同签订主体合法、内容真实、管理有序,具有与纸质劳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
昆明市住建局2021/8/17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行为的通知》 | 全面推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电子签约,电子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与传统在纸质上签章、签名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北京市人民政府2021/8/18 |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高精尖产业发展规划》 | 全市范围布局区块链全场景建设,聚焦政务服务、金融服务等重点领域,推动电子签章、城市码、碳交易、供应链金融、跨境贸易等典型应用场景落地。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8/24 | 《江西省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 全省各类政务办公、公共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活动可使用电子印章,对公文、证照、协议、凭据、电子票据等各类电子文档进行签章。各地、各部门应积极推进自建业务系统接入电子印章服务,税务、市场监管、工程建设等重点高频涉企服务领域的主管部门应率先开展电子印章应用。鼓励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商业领域和用工合同方面优先使用电子印章签订各类合同。各级行政机关、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不得拒绝电子印章的使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除外。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8/26 | 《关于印发政务服务标准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推进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电子证照和加盖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的电子材料可作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依据,与纸质材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8/31 | 《关于印发天津市落实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任务分工的通知》 | 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各领域的应用。将电子营业执照作为企业开办相关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进一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扩大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和应用试点范围,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网上办事支撑。 |
北京市人民政府2021/9/8 |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规划》 | 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应用,推进税费智能核算,强化税务、公安、民政、法院等部门信息共享,大力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全面构建“全程网办”为主、现场办理为补充的登记模式。 |
贵州省人社厅2021/9/14 | 《关于推动落实〈电子劳动合同订立指引〉有关工作的通知》 | 通过推动人力资源管理与互联网、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深度融合,丰富电子劳动合同在人力资源管理领域的场景应用,持续提升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
江苏省人社厅2021/9/15 | 《关于印发〈江苏省电子劳动合同适用指引〉的通知》 | 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照《江苏省电子劳动合同适用指引》协商一致订立电子劳动合同,确保电子劳动合同真实、完整、准确、不被篡改。要结合本地实际,逐步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中的全面应用。 |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9/15 | 《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 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应用。进一步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开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工作,实现电子印章免费领取、查询、授权和使用,支撑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安全便捷应用,为政务服务提供电子营业执照身份认证、执照共享、以及电子印章电子签章的应用服务支撑,融合线上线下服务,逐步减少对纸质文件的使用要求。 |
辽宁省人社厅2021/9/16 | 《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的实施意见》 | 坚持市场自主运行,政府监管服务,分级分类推进,加强权益保护的原则,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积极创造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场景和制度环境,逐步推动电子劳动合同广泛应用和管理服务优化。 |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公安厅等6部门2021/9 | 《关于持续深化改革推行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 持续推动企业开办要素电子化。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在企业开办领域应用,推动实现企业电子营业执照与电子印章同步发放;明确展示电子营业执照等同于企业亮照经营;继续推动电子发票应用。逐步实现在电脑端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服务平台增加人脸识别和电子签名功能,整合身份验证方式。 |
福州市人民政府2021/9/18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 推进统一业务协同平台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电子签名体系,将市级政府部门核发的新增材料、新归集电子证照纳入“免于提交”范围。 |
菏泽市人社局2021/9/22 | 《菏泽市推行电子劳动合同试点方案》 | 鼓励有意愿的企业和劳动者通过自建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或第三方电子劳动合同订立平台签订电子劳动合同。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2021/9/23 | 《河北省开展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依托身份验证APP或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系统,提高自然人实名认证、电子签名可靠性、安全性,实现企业开办各环节认证结果互认互信。完善推广电子印章、电子发票、电子签名标准规范及应用场景。 |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9/28 | 《关于启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优化房产交易登记工作的通知》 | 决定自2021年9月30日起,在中心城区全面启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全部实施网上签约,实现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全覆盖。 |
佛山市住建局2021/9/30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优化新建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 | 全面使用房屋交易电子合同,开发移动服务端,逐步实现掌上办理、不见面办理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业务。依托智慧房产综合平台,利用大数据、人脸识别、电子签名等技术,分步推广房屋交易网签合同备案线上办理工作。 |
甘肃省人民政府2021/10/9 |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意见》 | 推进数字化共性应用集约建设,按照全省统一技术架构体系,完善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签名、统一公共支付等系统,为各级各部门和各类应用系统提供统一跨网交互、统一办件寄递、统一消息服务的公共应用支撑保障。 |
阜阳市公安局等八部门2021/10/12 | 《阜阳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 | 电子印章与实体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法律法规明确不适用的情形除外。 |
沈阳市营商局2021/10/18 | 《沈阳市“十四五”时期优化营商环境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 拓展数字政务场景应用。健全电子签名、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电子印章等支撑全流程网办的应用体系,打造各类高频便捷服务场景,提高在办事场景中移动端“亮数”效力;探索电子凭证推广应用,推动实现政务服务“四免”(免材料、免表单、免实物印章、免手写签名),将只提交一次材料升级为只亮明一次身份。推动“一网通办”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拓展,围绕数据协同、技术协同、业务协同,拓展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在行政管理、企业活动以及社会生活中的应用场景。 |
杭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10/18 | 《杭州市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 | 大力推广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探索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和个人授权使用、开放自有数据资源的体制机制。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10/19 | 《西安市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百日攻坚”实施方案》 | 推广“四电”(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材料)应用。推动电子证照归集,便利化应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 |
大连市人社局等六部门2021/10/19 | 《关于转发〈关于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做好本地区电子劳动合同的推广应用工作,多渠道听取工会、企业和职工的意见,切实解决电子劳动合同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
海南省人社厅2021/10/22 | 《关于印发〈海南省电子劳动合同工作指引〉的通知》 | 订立电子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电子劳动合同视为书面劳动合同,与书面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其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依法订立且生成、传递、储存等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真实、完整、准确、不可篡改和可追溯等要求的电子劳动合同可以作为有关证据使用。 |
昆明市住建局2021/10/28 | 《关于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推广使用电子签章的通知》 | ” 昆明市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 ” 将于 11 月 30 日上线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电子签章,交易各方当事人可通过电脑 PC 端、手机移动端及移动服务终端登录平台,全线上完成网签备案。 |
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广西建设领导小组2021/11 | 《构建全区统一企业电子印章公共服务平台实施方案》 | 找政府办事需要的纸质盖章材料,可使用加盖企业电子印章的电子材料来替代,实现“网上办”“零跑腿”,提高企业办事效率。企业电子印章,不仅可以用于政务服务领域找政府办事,还可在公共服务、社区服务、商事、跨境贸易等领域应用,企业内部管理、电子合同签署等都可免费使用电子印章服务,便利企业经营。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11/11 | 《黑龙江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管理办法(试行)》 | 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因其采用电子化表现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
吉林省人社厅2021/11/15 | 《关于在吉林省推广应用电子劳动合同的通知》 | 提升电子劳动合同的知晓度与认可度,提高我省劳动合同签订率,加大部门间信息共享力度,实现电子劳动合同全省覆盖,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政数局将依托“吉林省统一电子印章平台”的电子印章技术,在“吉林智慧人社”“吉事办”中加载“电子劳动合同”功能,以加快电子劳动合同推广应用进度,逐步推进电子劳动合同在全省各类政务服务中的全面应用。 |
上海市人民政府2021/12/3 | 《推进治理数字化转型 实现高效能治理行动方案》 | 持续推进“随申码”在交通、文化旅游、司法、信用、监管等领域深度应用。完善数字信任体系,推动数字身份跨域互认。持续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全面推动电子文件归档,拓展电子票据使用覆盖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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